各位委員:
提案是政協委員和參加政協的各黨派、團體、界別以及政協各專門委員會向政協全體會議或常務委員會提出的,經提案委員會審查立案后交承辦單位辦理的書面意見和建議,是人民政協的一項全局性工作。市政協十一屆一次會議將于近期召開,為進一步從源頭上把好提案質量關,經研究決定,自即日起集中征集2022年政協提案和社情民意?,F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提案征集工作的基本要求
(一)精心選題。提案撰寫要聚焦重點,按照中共十九屆六中全會精神和省第十次黨代會、滁州市第七次黨代會以及天長市第十五次黨代會部署,緊扣全市中心工作,按照“早選題、早調研、早提出、早審查”的要求,選取黨政所需、群眾所盼、自身所長的題目,深度調查研究。為方便委員撰寫提案,市政協提案委員會整理了《市政協十一屆一次會議提案撰寫參考選題》(見附件1)供委員調研、撰寫提案時參考。
(二)注重質量。要把提案質量放在首位。提案既要立足大局,又要找“小切口”、做“深文章”,力戒人云亦云、照搬照抄。一要深入調查研究,不提交未經調研、圖完成任務的“應付式”提案;二要結合天長實際,內容真實、有理有據、建議具體、可行可辦;三要注意把握提案立案標準(不立案情形見附件2);四要一事一案,提案要突出重點,表述準確,文字精煉,建議實在,不要“大而全”,切忌“籠統空泛”。提案題目統一為《關于......的建議》。內容要包括基本情況、存在問題、意見建議等方面,原則上個人、聯名提案不超過1200字,集體提案不超過2000字。(提案范文見附件3)。
(三)明確任務。市政協各參加單位、各專門委員會、各界別、各鎮街(高新區)政協委員活動小組、各委員工作室要盡早布置本次征集工作,至少提交1件集體提案。委員可以個人或聯名方式提出提案,聯名提案以發起人名義提交。原則上每位委員要提交1件高質量提案。
二、社情民意反映工作的基本要求
反映社情民意信息是政協委員的一項經常性工作。每位委員每年至少反映1條有價值的社情民意。社情民意信息原則上要求300至800字以內。
(一)一事一議。重點反映黨委重視、政府關注、群眾關心的問題。一事一報,簡潔明了,反映情況要具體,建議要有針對性、實效性和可操作性。
(二)切實可行。堅持實事求是,所提的意見建議有分量、有價值,易被接受,便于交辦處理,注重時效。
三、其他事項
(一)自本通知印發之日起即可提交提案,最遲不得超過大會規定的提案提交截止時間。本次會議提案一律以電子文檔方式發至taw930@163.com,請委員務必在提案文字內容后接附上填寫好的提案表,以便聯系溝通及函復。個人、聯名提案網上提交后,不再以書面形式重復提交。
提案撰寫格式電子版、提案表請到天長市政協網站“通知公告”欄下載。如有疑問,請及時與提案委聯系(7770901)。
(二)委員不可就同一內容既作提案又作社情民意信息提交。集體提案除通過網上提交外,還需提交紙質版。紙質提案要格式規范(連同提案表),統一打印在A4紙上,經集體提案組織負責人(專委會負責人、界別召集人、政協工作召集人或委員工作室領銜委員)簽名確認,送交市政協提案委員會或大會秘書處提案組。
(三)反映社情民意信息提交時間不限,電子文稿需注明“社情民意”字樣,并注明委員姓名和聯系電話,發至tczxbgs@163.com。
附件:1.市政協十一屆一次會議提案撰寫參考選題
2.市政協提案不予立案情形
3.提案范文
2021年12月9日
附件1
市政協十一屆一次會議提案
撰寫參考選題
1.關于全面落實“十四五”規劃方面的建議;
2.關于注重招大引強、掛大靠強,推動天長高質量發展的建議;
3.關于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助推民營經濟發展的建議;
4.關于落實金融支持實體經濟政策的建議;
5.關于發揮金融財稅政策作用,激發創新主體活力的建議;
6.關于打造優勢產業鏈、產業基地和重點產業集群的建議;
7.關于加快我市傳統產業轉型升級的建議;
8.關于培育壯大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助推鄉村振興的建議;
9.關于疫情常態化狀態下民營經濟應對發展的建議;
10.關于大力發展農村電子商務的建議;
11.關于培植優勢產業,堅持質量興農的建議;
12.關于做優做強農產品加工產業的建議;
13.關于推進我市現代服務業發展的建議;
14.關于建立長效穩定脫貧機制的建議;
15.關于集約節約利用土地,保障引進項目用地需求的建議;
16.關于建立城鄉融合發展體制機制的建議;
17.關于積極推進城市精準管理,提高城市建設品味的建議;
18.關于加快城鎮污水治理力度的建議;
19.關于打通城市道路內外循環,緩解城區交通壓力的建議;
20.關于加強城鎮交通秩序管理的建議;
21.關于推進市域交通指揮系統智能化管理的建議;
22.關于解決停車難問題的建議;
23.關于構建文明城市創建長效機制的建議;
24.關于完善“廁所革命”的建議;
25.關于統籌推進鄉村振興戰略的建議 ;
26.關于加強“小農水”建設,提高抗旱排澇能力的建議;
27.關于穩定農業生產,保障糧食安全的建議;
28.關于積極推進招才引智的建議;
29.關于老城區基礎設施“補短板”“提品質”的建議;
30.關于建立城鄉環境衛生管理長效機制的建議;
31.關于加強城鄉農貿市場環境整治的建議;
32.關于綜合整治黑臭水體的建議;
33.關于加強農村飲用水水源地保護的建議;
34.關于統籌推進水資源、水環境、水生態“三水共治”的建議;
35.關于推進生活垃圾分類處理,助力綠色發展的建議;
36.關于建立長效養護機制,提高公路使用效益的建議;
37.關于推進我市全域旅游發展的建議;
38.關于推動農文旅產城融合發展的建議;
39.關于構建居家社區機構“三位一體”養老服務體系的建議;
40.關于優化教育資源布局,推進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的建議;
41.關于進一步加強教師師德師風建設的建議;
42.關于規范各類幼兒園辦學行為的建議;
43.關于加強平安校園建設的建議;
44.關于加強農村基本公共文化服務建設的建議;
45.關于培植文化市場主體,助推文化產業轉型升級的建議;
46.關于加強地方特色文化藝術保護與傳承的建議;
47.關于開展全民健身活動的建議;
48.關于加強基層社會管理和服務體系建設的建議;
49.關于加快推進我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建議;
50.關于加強家政服務建設的建議;
51.關于加強物業管理和小區治安工作的建議;
52.關于加強城區養犬管理的建議;
53.關于加強城市管理綜合執法的建議;
54.關于加強建設工程建設質量監管的建議;
55.關于加強自治法治德治平安鄉村建設的建議;
56.關于進一步完善立體化社會治安防控體系的建議;
57.關于加強打擊治理電信詐騙工作的建議;
58.關于完善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的建議;
59.加快智慧城市建設,提升城市現代化治理水平;
60.關于依法管理行業協會、中介服務等社會組織的建議;
61.關于加強流動人口和特殊人群服務管理的建議;
62.關于加強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的建議;
63.關于加大監管力度,切實保障食品、藥品安全的建議;
64.關于加強校園食品安全管理的建議;
65.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的建議;
66.關于健全普法宣傳教育機制的建議;
67.關于保障城鄉居民生產生活用水及飲水安全的建議;
68.關于完善基層醫療衛生服務體系的建議;
69.關于緩解醫患糾紛,構建和諧醫患關系的建議;
70.關于推進醫共體建設的建議;
71.關于促進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的建議;
72.關于抓好常態化疫情防控的建議;
73.關于健全基層疾病預防控制和應急救治網絡的建議;
74.關于健全重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的建議;
75.關于加強全市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綜合治理的建議;
76.關于加強兒童青少年近視防控的建議;
77.關于促進天長康養產業發展的建議;
78.關于移風易俗,崇尚文明新風的建議;
79.關于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的建議;
80.關于提高行政審批服務效率的建議。
(以上選題范圍和內容僅供參考,可結合自身思考和工作實際自定選題。)
附件2
市政協提案不予立案情形
根據《天長市政協提案工作細則》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審查不予立案,所提意見和建議視不同情況以委員來信或反映社情民意信息等方式,轉有關部門研究處理或參考:
涉及黨和國家秘密的;國家明令禁止的;同中央、省、市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相抵觸的;中共黨員對黨內有關組織、人事安排等方面有意見的,或要求為本單位解決編制和經費問題的;民主黨派成員反映本組織內部問題的;進入民事、刑事、行政訴訟程序或者行政復議、仲裁程序,尚未結案的;屬于學術研討的;為本人或親屬解決個人問題的;宣傳、推薦具體作品、產品的;指名舉報的;執紀執法機關正審查的違紀違法問題;提案文字表述混亂,反映問題及建議不清楚的,或一件提案反映多個問題,內容空泛,沒有具體建議內容的;超越本市職權范圍的;建議太超前,明顯缺乏可行性的,所提問題已經解決、所提建議已經落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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