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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呈文化文史和學習委員會 《關于完善天長城區道路及亭橋命名機制工作調研報告》

發布時間:2022-10-24 11:14:51 作者:網站管理員 瀏覽:1455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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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完善天長城區道路及亭橋命名機制工作調研報告

 

隨著天長城市建設步伐的加快,新區路網不斷拓展,園林設施不斷增加,如何及時為城區新建道路及亭橋命名,且賦予地域特色和文化內涵,已成為廣大市民關注的焦點。2022年5-9月以來,市政協組織開展了我市道路及亭橋命名情況的調研。通過召開座談會、與部門交流、到市區及周邊城市實地考察,并借鑒高郵、儀征等地的經驗,形成以下調研報告:

一、天長城區現有道路及亭橋命名情況

我市城區道路層次分明,呈棋盤形結構分布,城區道路基本已命名。這些道路地名既是城市的歷史,也是現實的名片,記載著天長的發展進程,展示著城市的發展風貌。

1.道路:老天長城只有街、巷;解放后在省道縣城段基礎上拓寬形成了建設路、二鳳路;80年代建設了石梁路;90年代尤其撤縣建市后數次修編城市規劃,道路一般先由規劃設計單位命名,征求民政部門意見后再寫進規劃文本。老巷道基本沿襲舊有名稱,新建巷道由市政部門組織命名,道路橋梁由交通部門按照行業慣例進行命名;2000年以后,隨著城市建設的西進南擴,東西向主干道命名原則是以天長的歷史沿革名稱,如廣陵路、炳輝路、千秋路等,南北向主干道命名原則是以天長鄉鎮名稱,如秦欄路、平安路、仁和路等。

2.亭橋:2009年以來,我市加大城市建設,先后建起濱河公園、紅草湖三個園區以及大量街頭游園。2016年在市政協的倡議下,市政府已對部分園區亭橋進行命名。但是,目前紅草湖南園、濱河公園、健康公園、合群公園、安泰西苑小游園、憲法公園、西護城河公園等處尚有眾多的無名亭和無名橋。

二、天長城區道路及亭橋命名機制存在的問題

(一)編制無序,命名滯后

在規劃道路交通時,路名規劃部門未能參與,造成道路及亭橋建設主體和命名申報主體不一致,影響及時報送和錄入信息。申報命名程序又較為復雜,致使新建道路、新建亭橋“有路無名、有橋無名、有亭無名”“工程名長期使用”等現象屢見不鮮。

(二)管理無序,命名隨意

一是對路、街、巷界定不清,存在命名混亂。如聚寶路、天寶路等屬于提格命名;二是規劃設計人員缺乏對我市歷史文化的了解,命名不能彰顯地域文化特色,如新時代大道、興業路等通用性太強;三是由于城市規劃多次修編,道路命名缺乏延續性、持久性,如天旗路等;四是亭橋命名缺乏創意。紅草湖南園有部分橋命名時,如“汊澗”、“永豐”等套用道路命名,城區公園部分亭廊的命名沒有契合設計者的初衷,沒有體現自然與人文的完美融合,沒有引發游覽者的感情共鳴。

(三)機制不暢,命名失控

我市現有的地名管理工作機制已明顯不適應當前城市建設和發展的需要,地名辦在道路名稱申報審批、地名標志設置等方面的工作逐漸弱化。同時,由于地名庫與專家庫的設置不完備,應急命名機制存在缺失,也讓天長城區道路及亭橋命名工作多次陷入僵局。

2021年9月1日,國務院第147次常務會議修訂通過《地名管理條例》,于2022年5月1日正式實施。如何將地名公共服務與弘揚歷史文化相結合,在規范管理、挖掘保護、弘揚傳承等方面打造天長地名特色,展現天長地域風采,建立完善地名管理工作機制已是當務之急。

三、完善天長城區道路及亭橋命名機制工作的建議

城市道路及亭橋命名是城市文明形象的展示,也是文化底蘊、歷史傳統、時代風貌的反映,完善城區道路及亭橋命名機制工作功在當代,利在千秋。

(一)夯實基礎,完善機制

深入學習、解讀上級文件精神,積極借鑒先進地區的命名管理經驗,以城市總體規劃為基礎,通過詳實的了解、發展的眼光以及規范的程序來修訂具有地方特色的地名專項管理措施,使天長城區道路及亭橋命名工作有規劃、有措施、有保障,立足長遠,編制好《天長地名規劃》。

第一是規劃體現整體性原則。全盤考慮城市路名命名布局,對功能區內道路命名,結合其區域性質,以自然地貌、歷史典故、文化教育等,突出功能區的地名個性和地域特征。在學校等文化區域,建議將天長歷史上文化名人:瘦梅(宣鼎字)、惺齋(王者輔號)、德卿(王貞儀字)、壽昌(朱壽昌)、蘭芬(戴蘭芬)等作為道路名稱。

第二是規劃體現特色性原則。老地名以及具有豐富歷史和文化內涵的地名保持總體穩定,新建或規劃道路,采用自然山水、典故傳說、古跡遺址等名稱,反映自然地理和歷史人文,彰顯城市特色,如:釜山、長亭、胭脂山、白塔河等。

第三是規劃體現歷史性原則。既要體現路名的連貫性、延續性、傳承性,更要開拓新思路,使新路名品位高雅、特色鮮明,更加貼近現代生活,更加富有時代氣息,經得起時間的考驗,實現新老路名和諧統一、相得益彰。市區現有道路就使用了天長的歷史名稱,如:永福、千秋、石梁、廣陵等。

(二)明確責任,規范程序

嚴格執行《地名管理條例》,由市民政部門牽頭,出臺《天長市道路、亭橋命名管理辦法》,規定命名原則和總體安排,詳細說明具體命名辦法和更名程序,以提升命名質量,增強命名權威性。規范審批流程:道路、亭橋項目建設主管部門提前申報,民政部門會同建設單位從地名庫初步篩選,向公眾征求意見,對備選名稱組織專家論證,對論證結果進行公示,最終報請市政府審批。

(三)挖掘特色,建好名庫

一是民政部門主動與宣傳、城建、交通部門對接,建立地名庫和命名專家庫,充分發揮地名專家的特長優勢,建立“政府主導、民政組織、部門配合、社會參與”的地名命名工作機制,真正從源頭上把好地名命名關、用名關、更名關。

二是財政部門將地名文化建設經費納入財政年度預算,主要用于組織專家實地踏勘、走訪調研、篩選評定,以及有獎征集專項獎勵;建設和完善地名、命名專家數據庫,形成具有集特色性、時代性、文化性、歷史性于一體的地名庫,保證我市命名工作常態長效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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